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持续净化学校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开展责任制考核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积极配合开展好检查考核工作,认真负责地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动正风反腐与事业发展同向双赢。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金委字〔2016〕14号])、《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金委字〔2017〕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做好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根据《实施细则》,考核内容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日常教育、健全责任体系、严格纪律规定、深化作风建设5个考核项目、18个考核指标。
三、考核分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二级单位自查自评与学校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单位按照责任内容及当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学校成立检查考核小组,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20%。2023年拟对校办、校友办,教师工作部、人资处、教师中心,学工部、学工处、人武部,财务处,后勤处,工会、妇联,人文学院,建工学院,动漫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体育部等十二个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五、自查自评方式
(一)撰写自查报告。可根据《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附件1)的考核指标分块撰写。
(二)填写自查评分表。对照《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
(三)整理与考核指标相对应的支撑材料。
六、现场考核方式
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组织座谈和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情况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开展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民主测评(样表见附件2)。
(三)查阅与考核指标对应的支撑材料,检查2023年度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七、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12月14日至21日)
12月21日前,各二级单位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工作要求和各项指标完成自查,并提交:
1.自查报告;
2.自查评分表;
3.与考核指标相对应的支撑材料。
(二)现场考核(12月22日至12月29日)
1.具体时间考核组提前与被考核单位商定。
2.12月31日前,完成现场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三)综合评定(12月31日前)
考核小组对全校所有二级单位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核结合日常监督情况作出综合评定。
八、检查考核的结果运用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金委字〔2016〕14号])、《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金委字〔2017〕84号]》的规定进行运用。
九、有关要求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对报送校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自评表,事先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
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请于2023年12月21日前将纸质版(签名、盖章)报送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01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w@jit.edu.cn。联系人:黄瑶。电话:86188261。
纪委办公室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