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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供稿者:       (2022-05-18)        阅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推动全校师生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助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根据《中共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宣传部、南京市监察委员会、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宁纪发〔2022〕1号)精神,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17日-5月28日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学好用好《条例》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1.广泛开展宣传学习。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可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学习《条例》的活动,引导教职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要求,增强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2.组织答题活动。5月17日-28日,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开展《条例》知识答题活动。

参与方式分两步:一是添加关注。步骤为: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添加朋友→打开公众号→输入“钟山清风”(或njzsqf)关注,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二是参与答题。步骤为:打开“钟山清风”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网上答题”→阅读答题须知并点击“我已阅读”→填写“姓名”、“手机号码”,选择“所在地区”(市级单位)、“单位名称”(直属单位)、“下拉单位名称(金陵科技学院)”→点击“开始答题”。

每次答题共10题,每题10分,共100分,每人至少答3次,且至少有一次达90分方可完成。各单位、部门参与率要确保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本次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来抓,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相关学习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党组织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5月29日16:00前将参与《条例》活动的答题人数名单及参与率发送至纪委办、监察处(jw@jit.edu.cn),联系人:吕婧珉,电话:5440。


                                                                                                                                   中共金陵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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