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保证。组织开展好年度责任制检查考核,对于我校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科学评价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筑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根据《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金委字〔2016〕14号])、《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金委字〔2017〕8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学校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内容
根据《实施细则》,考核内容具体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日常教育、健全责任体系、严格纪律规定、深化作风建设5个考核项目、18个考核指标。
三.考核分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二级单位自查自评与学校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各二级单位按照责任内容及当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在此基础上,学校成立检查考核小组,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实地抽查比例不低于20%。2021年拟对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校长办公室、校友办,合作规划处,离退休处,工会、妇联,学报编辑部,评估中心、高教所,档案馆,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网络安全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职业师学院)等十三个二级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五.自查自评方式
(一)撰写自查报告。可根据《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附件1)的考核指标分块撰写。
(二)填写自查评分表。对照《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自评打分。
六.现场考核方式
现场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组织座谈和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等方式进行。
(一)听取情况汇报。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内容包括: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开展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情况民主测评(样表见附件2)。
(三)查阅与考核指标对应的支撑材料,检查2021年度相关工作完成情况。
七.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12月6日至20日)
12月20日前,各二级单位对照《实施细则》中的工作要求和各项指标,全面完成自查,并提交:
1.自查报告;
2.自查评分表;
(二)现场考核(12月21日至12月31日)
1.具体时间考核组提前与被考核单位商定。
2.12月31日前,完成现场考核并形成考核意见。
(三)综合评定(12月31日前)
考核小组对全校所有二级单位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审核作出综合评定。
(四)后续工作
1.向党委汇报检查考核情况;
2.向各单位反馈检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3.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下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八.检查考核的结果运用
按照《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金委字〔2016〕14号])、《金陵科技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金委字〔2017〕84号]》的规定进行运用。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交自查报告及自评表。纸质稿由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01室),并将电子稿发送至纪委办邮箱jw@jit.edu.cn。联系人:黄瑶、刘阳;联系电话:86188261。
(二)推进交流,互学互促。在自查工作中,要注重发现亮点、凝练特色,并将自身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在本单位网站或纪委网站进行宣传,推进工作交流和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三)强化措施,整改落实。通过自查,找出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质效。
纪委办、监察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