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从源头上找准漏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现就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点全面排查、制定防控措施的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安排: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
(二)排查范围:廉政风险点排查覆盖全校各院(部)、部门,覆盖到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及岗位和相关人员。
二、排查内容
(一)摸清权力底数。对照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业务权责等进行梳理确认,从行政管理事项、业务工作流程等方面,理清本单位权力底数,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
(二)排查廉政风险点。在摸清权力底数的基础上,对应单位工作职责、岗位职责、权力清单,依据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履职过程中,在权力运行、工作机制、作风效能、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三)制定防控措施。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监督工作等方面,研究防控措施,制定规范化制度或程序、办法,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督运行体系。要将行使权力和责任追究紧密结合起来,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保证用权有监督、失职有追究、违纪有处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院(部)、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并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工作,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
(二)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院(部)、部门要确定重点,突出抓好人、财、物、招投标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岗位的工作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切实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各院(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及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将对相关单位及领导进行问责追责。
请各院(部)、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相关工作,认真填写《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表》,于5月14日下午4:00前将纸质版经各院(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纪委办公室(行政楼401),电子稿发送至纪委办邮箱jw@jit.edu.cn。联系人:吕婧珉,办公电话:8261。
中共金陵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