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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
供稿者:       (2020-07-17)        阅读:

各有关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各单位、部门:

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在监察法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务处分概念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保证全员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配套实施的法律,与学校全体公职人员息息相关。各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迅速部署,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做到全员知晓。

二、深刻领会、开展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情形、程序及14种应受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规范,是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每位公职人员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

三、强化运用、严格依法办事。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并以政务处分法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及行使公权力教职工的纪律要求,将纪律规矩挺起来、自律意识强起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中共金陵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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