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范围:
(一)检查对象:学生工作部(处)、相关二级学院;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自2018年至今在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义务兵学费补偿以及资助育人工作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困难生认定及管理、档案建立、资金发放等情况。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相关单位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资助文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等。
(二)工作机制。各二级学院是否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成立专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研究学生资助工作;各二级学院是否结合学校有关制度和实际制定本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公示资助信息,对学生投诉受理反馈及时,处置得当。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资助全覆盖情况。
(四)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情况。是否按规定评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国家助学金评选原始材料(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班级民主评议记录等)是否齐全;国家奖助学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给获奖助学生,是否存在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奖助资金情况;国家助学金评选是否存在轮流坐庄情况;是否存在辅导员或班主任从受奖助学生手中索取费用情况等。
(五)义务兵学费补偿情况。是否向学生做好义务兵学费补偿政策的宣传和相关指导工作。
(六)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的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前受理和贷后管理工作。
(七)资助育人情况。是否通过多种方式对受助学生在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本次检查采取各单位自查与学校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六月底前):相关单位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
2.实地抽查(七月上旬):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检查。
四、其它事项: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重要性,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自查工作。
(二)各相关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充分认识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政策落实,规范工作流程,巩固育人成效,推动我校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
纪委办、监察处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