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我觉得这几张报销的发票好像有问题,3张连号,都是这家饭店在同一天开具的。”近日,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袁某某疑似存在违规报销吃喝费用的问题。
经仔细核对,发现这3张连号发票共计2160元,报销附件中的《就餐记账凭证(接待)申请单》看似也很正常,用餐人数及每人60元的用餐标准写得清清楚楚。
“如果是同一天吃的工作餐,为什么要分三次开具?如果不是同一天,而是后来补开的发票,那为什么报销单据上申请的时间又是同一天呢?”带着疑问,核查人员约谈了报销单的申请人袁某某。
“这三次工作餐不是同一天,发票是我后来补开的,填写报销申请时,我图省事,时间就写了同一天。”袁某某说。
“当时吃工作餐的都有哪些人?是不是都是你们单位的?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饮酒?”核查人员追问。
“都是本单位的,但时间有点久,具体是谁我记不太清了,没有喝酒……”袁某某明显有点慌乱。
为查清真相,核查人员分别找到申请单上填写的其他就餐人员逐一了解情况。走访发现,申请单上填写的就餐人员根本就没有在袁某某所叙述的时间内和他一起吃过工作餐。
“当时我们指挥部请了几位退休的老同志,帮我们做房屋征收过程中某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在事情顺利解决后宴请他们表达感谢,餐费连酒水一共2160元,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我只能拆分成三次工作餐进行报销。”面对去而复返的核查人员,袁某某最终说出了真相。
经查,袁某某违反财务报销规定,违规变通报销餐费,本应给予政务处分。但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问题,并退出违法所得,违法行为轻微,最终,灌南县监委对袁某某作出免予政务处分的决定,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县纪委监委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整治违规吃喝等问题,在快查快处的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另一方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餐管理的通知》《关于党员干部严禁违规吃喝的若干要求》等制度性文件,增强制度刚性,形成常态长效机制。(通讯员 朱敏敏 王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