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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督查方案
供稿者:       (2018-04-12)        阅读: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金委字〔2018〕22号、金院字〔2018〕48号)中有关督查工作的要求,现制定以下督查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工作是全面检验和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战略抓手,关系到学校事业发展全局。评估工作是对我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事关学校的声誉和长远发展。要深度把握评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切实督查工作人员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工作不到位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按计划开展,推进各项工作圆满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保证迎评工作顺利完成。

二、督查的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评建工作的落实、进度和完成情况,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三、组织领导及具体分工

学校成立督查工作组,对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在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纪委的领导下,认真开展督查工作。

分组及分工情况如下:

第一组:陆振生、张秋平、张昊

主要督查:党委宣传部、后勤管理处、软件工程学院、网络安全学院、艺术学院、动漫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南京软件研究院

第二组:郭建生、赵士安、韩丽丽

主要督查: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园艺园林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第三组:陶锦莉、陈海明、徒大伟

主要督查: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

第四组:李明惠、李小平、黄瑶

主要督查:设备处、建筑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

四、督查方式

1、单位(部门)自查。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印发<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金委字〔2018〕22号、金院字〔2018〕48号)要求,在5月、8月、9月及12月对相应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在相应月份的月底前报督查组办公室(纪委办)。

2、现场督查。督查组将深入相关单位、部门进行检查。

3、重点抽查。根据迎评需要及存在问题,随时进行抽查督查。

4、分析研判。督查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充分认识加强督查,抓好落实的重要性,着力提高督查的能力和水平,做到真督真查,跟踪问效,强化问责。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内部督查机制,督促本单位、部门人员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力戒发生影响大局的工作失误、延缓、拖沓、推诿等问题。

2、加强协调。督查组成员要深入相关单位、部门,主动了解审核评估的最新要求、突出问题及工作进度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

3、注重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一督到底。

4、抓好典型。对行动迅速、真抓真干、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及个人要及时宣传报道。对问题较多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曝光。

5、严肃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纠正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领导不重视不作为、措施不得力、自查不认真、工作推诿扯皮拖沓,影响进程的单位、部门或个人,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全校通报,直至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由校纪检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审核评估工作督查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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